马来西亚:打击仇恨言论 – 第 19 条

马来西亚:打击仇恨言论 – 第 19 条

仇恨言论没有普遍认可的定义,仇恨言论一词也没有编入国际法。 在审查不同机构对仇恨言论的定义时,第 19 条确定该术语包括任何传递意见或想法的表达,将内部意见或想法带给外部听众。 仇恨言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书面、非口头、视觉、艺术等,并且可以通过任何媒体传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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