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 (越通社) – 马来西亚政府于 6 月 22 日在议会提出《2026 年网络犯罪法案》,以取代管辖传统计算机相关犯罪的现有立法,并更好地适应新兴技术。
据当地新闻网站新海峡时报报道,副首相拿督斯里艾哈迈德扎希德哈米迪博士当天将该法案提交下议院进行一读。
该法共八个部分、61条,旨在加强查处网络犯罪案件的执法权力。
该法案还建议废除1997年计算机犯罪法(第563号法),以确保马来西亚履行欧洲委员会网络犯罪公约(布达佩斯公约)和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规定的国际义务。
除其他外,拟议的立法规定了犯罪行为的域外适用,并设立了打击网络犯罪委员会。
根据蓝法案,第 24 条规定,通过传输、分发、出版、出售、许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制作此类内容来传播任何人的亲密图像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