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已注册。这是合法的。这不是一个骗局。这是更复杂的事情。
它在法律条文下显而易见,但对许多投资者来说,它最终导致了一生的积蓄的损失。
我们必须问的关键问题不仅仅是谁应该受到责备,而是如何 合法的公司结构 可以如此不负责任地利用杠杆,从而在没有任何强制披露的情况下造成灾难性的投资者风险。
当有消息传出 1,800 名投资者(主要是退休人员)在现金信托计划中损失超过 1 亿令吉时,公众的第一反应是称其为“骗局”。
虽然这种反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它在结构上是不准确的。更重要的是,使用错误的标签掩盖了更深层次的系统教训。
典型的“骗局”依赖于蓄意的、基本的欺骗,这种计划从一开始就以完全虚假的借口来骗取金钱。
对此的法律补救措施是直接提起刑事诉讼;马来西亚的刑法足以处理彻底的欺诈行为。
营销漏洞
几起备受瞩目的现金信托失败事件在结构和概念上都是不同的:
- 信托公司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