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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推翻了工业法庭的一项裁决,该裁决命令马来西亚邮政恢复一名因拒绝从大山脚分行转移到峇六拜而被解雇的邮递员的职位。
法官温迪·黄(Wendy Ooi)允许大马邮政公司提出上诉,并裁定该公司在拒绝调动后,解雇51岁的哈扎里·伊斯梅尔(Hazari Ismail)是合理的。
法官表示,此次调动是管理层的合法决定,哈扎里在通过适当渠道提出反对意见之前应该遵守该命令。
她说,此次调动不涉及任何级别或福利的损失,并且是根据大马邮政的雇佣条款允许的。
黄还发现,哈兹里的拒绝构成故意不服从,因为他故意拒绝遵守雇主的合法指示。
她援引联邦法院的一项裁决表示,员工在质疑合法的管理命令之前必须遵守这些命令。
Hazari 被命令支付 RM5,000 的费用。
Hazari 已在大马邮政公司工作了 25 年,加入该公司担任邮递员。